知识产权服务

小律师的大商机:企业设立指导咨询服务

作者:吴跃飞

2014-10-26   8175次

 

今天,下班后偶遇一数年不见的友人,他说想设立一家公司,但考虑到未来的需要,希望公司的名称与商品或服务名称及域名要尽可能保持一致,在公司设立时将三者保持一致,可以极大减少未来的机会成本。

他说他找了几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咨询,但发现这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无法一揽子解决问题,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如同一个著名笑话中的情形:某人中了箭伤,请来外科医生治疗,其“聪明”的疗法是一剪刀将露在外面的箭柄剪去,并告诉伤者“至于其它嘛,是内科医生的事啦”。

他说:又去找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得到的结果是要么先收费再服务,要么是收费不低,还有些是看样子就根本不懂这一根经,仅是忽悠着如何先收费再做事;他又去与一些刚入行的律师咨询,又感觉到这些刚入行者对这个业务很不熟,虽然收费额可以接受,但太不令人放心。

他说:“后来,我听说你在做律师,且专业方向是做知识产权为主,我百度到你的网站后,看到了你的信息,正准备联系你。今天碰到你,真是天意啊。”

这位友人的一席话,更加坚定了我对律师开发企业设立指导咨询服务业务的信心,大致思路如下:

1.      目标客户是:所有设立小微企业者。

2.      服务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权、商标权及域名权的统一策划指导;公司章程的个性化处理;股东协议修订指导;公司产品名号策划。

3.      增值服务:在一定时期内免费提供企业的合同修订服务。

4.      收费标准:视情况确定,在小微企业创业者可接受的幅度内

5.      经营模式:无店经营,通过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即使律师在全世界旅游也能在有网络的地方提供服务,并让律师能在睡梦中创收。

6.      市场基础:随着中国创业者知识产权产权意识的唤醒,及对于商标、商号及域名的保护意识的增强,将有绝大部分人会考虑如何将这三者统一;创业门槛的降低,创业者数量的增加。

7.      市场容量:只要营销做得好,不要愁没有穿鞋习惯者不乐意穿鞋。

8.      营销难题:是自己做流量还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做流量?

9.      本非诉业务的特点:容量无限大,可以将这种产品做成快速消费品供创业者消费;对律师的知识产权、市场意识及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素养要求较高;有可能可以带来其他附属业务;可以打破传统律师服务的时空局限。

特此突发奇想,欢迎“同志”律师共同探讨以便“娱乐”一下。

 

吴跃飞律师  20141026于长沙四方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