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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个体工商户查账征税,对企业老板将意味着什么?

作者:吴跃飞

2018-12-07   1397次
 


    20181130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发布《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通知内容: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 1 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

这个通知发布不久,就有公司老板与我探讨:吴律师,您认为此通知对企业主来说将意味着什么?

本律师,就此现象作一个浅显的通俗性分析。

中国的个体工商户,是一个数量不少的普遍性群体,其在法理上需向社会承担无限责任,其开办简单,更是因为税务管制相对公司来说较为宽松,许多设立有公司者,同时会设立有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公司企业老板设立自己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均是基于公司税务成本规避考虑而所为。

随着中国从2019年开始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尤其是将个人所得税变革为综合征税制后,原来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主要是定期定额征税方式,以及随着国家税收征管的技术性从紧(金税三期系统就是典型的技术性从紧措施),任何企业主、高管(尤其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将会列为税务监管机关的与企业相关关联的重点关注账户,此时如果还对个体工商户采用定期定额征税方式,将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相关公司的税务监管。

 当然,税务机关对上述征税形式变革的官方解释是:与企业所得税接轨;让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更多扣除,尤其是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实施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扣除的项目大幅增加,税务处理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引导建账建制,营造一个全体企业依法依规纳税的普遍的公平的企业会计实质制度。

要求对个体工商户查账征税,虽然暂时只是少数区域性税务局精神,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新的修订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实施,这将会是一种普遍的征税要求,对企业来说:

第一,寄希望于自己控制的个体工商户降低税务成本的作法将越来越难得走通,即使走的通,也将可能背负极大的行政风险;

第二,以后注销个体工商户的费用成本,以及繁琐程度,将与注销公司差不多。

吴跃飞律师建议:

尚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建议及时注销,即使考虑到以后需要配套使用个体工商户,也适宜于届时根据需要再另行设立;

如果,某些公司老板仍然考虑到需要使用个体工商户作为桥梁,与自己的公司进行某些交易来实现目的,有必要高度注意该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信息不适宜与公司的高管、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有任何法理上的关联性。公司与公司控制的任何关联交易方案,均宜事先设计详细的操作方案,并经律师、税务师及会计师共同审定后才实施操作。

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发布后,将会催大两个新的服务市场:

第一个,是会计记账代理市场,将会有批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会计代理者提供服务才能建账建制;

第二个,是个人税务服务市场,或者私人律师市场,个人所得税进入综合税制时代,即年收入上数十万以上的家庭、个人,即使每年花三至五万元请一名私人律师提供此类服务,将除了可以直接减少个税负担成本外,还可以基本做到降低因个税风险给家庭及个人带来的行政甚至刑事风险。此时,具备双师资格者(税务师、律师),在向相关需求者提供此类服务时,有一般从业者无法具备的知识与技能优势。

以上观点谨供参考。

 

                                 吴跃飞律师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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