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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病患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若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咋办?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20-03-01   1182次
 

肺炎疫病患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若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咋办?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强感染特性,令许多用人单位十分惊恐,当发现本企业有员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是其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人员时,就不考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直接通知这前述人员: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当劳动者碰上此类情形时,怎么办?

 

咨询事例

 

咨询者:“律师,我是本次肺炎疫病疑似人员,被强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今天收到了单位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我说被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了,单位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工资计发至本月底,另多发一个月工资。我不想要这个经济补偿金,也不想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办法吗?”

 

律师:“如果是因本次疫病事件被强制解除的劳动关系,不用担心,只要劳动者您不想解除劳动关系,那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解除劳动关系,一般会得到劳动仲裁委支持的。您的单位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

 

咨询者:“那就好,待我的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再请教律师如何搞。我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进入这个企业时,花了不少成本,在这家企业上班就是较为稳定,虽然这次单位的补偿金额不低,但我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再说,本次疫病事件后,民营企业生存更加困难,找工作会更难。”

 

律师:“如果是国企,那到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维持劳动关系。如果,是民企业,建议拿钱人,可能也是不错的选择。”

 

律师评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二点明确规定不得随意解除下述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如果,因肺炎疫病相关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强制解除了劳动关系,当劳动者不想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认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时,可以直接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只要诉求合法合规,一般会得到支持的。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肖标晖律师  20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