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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素材征集:设计商品营销定位以产品还是服务为宜?——以建筑装饰设计为例进行辨析

作者:吴跃飞

2017-12-24   2285次
 

论文素材征集:设计商品营销定位以产品还是服务为宜?——以建筑装饰设计为例进行辨析

根据本人的规划,将在2018年有一个湖南商学院主考的“市场营销”专业的自考本科将可以毕业,需要在2018年上半年预备毕业论文答辩。窃以为,要实现市场营销的良好效果,首先得认识清楚营销商品的基本属性,否则难有可能实现理想的营销效果。

在艺术或者产品设计实践中,许多营销人对于如何定性艺术设计的商品属性比较模糊,甚至较为困惑:设计类商品在市场营销定位时,到底是产品定位为宜,还是以服务定位为宜?

本人根据自身的学识与阅历认为:设计类商品应当以服务类定位为宜,尤其是建筑装饰设计商品,不宜定位为产品进行市场营销。理由如下:

第一,一个简单的现象,市场上的艺术原创原作,为何如此价值高昂?其重要特点是:不存在第二件的独一无二性,如果出现有第二件就是赝品, 赝品值钱吗?不值钱!商品服务的基本定性一般是以个人定制为中心的,产品仅仅只会是重复生产与销售。建筑装饰设计,尤其是家庭装饰设计中,因业主不同的生活需求与文化品味,设计方案基本没有一件是相同的,这就为将家装设计作品定位为服务性艺术品,以及为服务提供者获取超额利润奠定了基础,因艺术品基本无参照物对比,其价值高与低源自于作者及其它相关因素的营销影响力量。

第二,所谓的产品,一般是工业化产品,是以工业化设计为基础,按一定技术标准大批量生产出来的相互之间无个性化特征的商品,其实可以理解为工业化设计作品的大批量“赝品”,这种无服务性特征的“赝品”在市场上到处都有,不太被人们追捧,自然其商品价值也难以超越平均水平。

第三,中高端消费群体,他们对文化消费的欲望超强,尤其是当代中国有相当一大部分“暴发户”心态的有钱人附庸风雅的心理十分典型,这类人群在家居消费中的需求更为明显,含有高文化特征的家居是体现“附庸风雅”文化的重要载体。此时,家装设计者如果还仅以家居产品的特征(功能及外观)进行营销,想提高太多的商品文化价值将会遇到瓶颈。

第四,产品是物质的,文化是精神的,物质扩展空间十有限,而精神空间是无限的,这是商品品牌营销与建设的基本原理。通俗认为,品牌就是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场因素,当商品的技术水平只要保持在行业平均水准以上且十分注意细节,当营销影响力强大时,消费者就会对其产生好感,此时品牌价值就会得到体现。文化的载体是作品,一般不是产品,而作品是通过服务体现的,利用作品作为文化传播载体,才是获得商品超额价值的关键路径。

第五,设计型企业,如果向消费者传递的信息是只出售产品,不是以提供服务为业,其商品文化价值影响力将难以得到提升,即仅以产品为文化载体,本人认为触动消费者心灵的难度大于以服务(作品)为文化载体进行营销时的难度。

第五,家装企业应当将自己定位为文化企业为宜,不宜定位为产品生产企业,因为设计是无限的,产品是有限的,其各自的市场空间亦然。

因此,对于家(居)装企业为了减少设计师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成本,以及防止设计师天马行空般的设计成果而影响成果物质化施工,在内部管理上可以作设计产品规范。但是,在对外营销与宣传时,不宜将最能体现价值的设计文化作为产品营销。

如果,您对我的上述课题有任何探讨性及指导性观点,欢迎致函本人:694531450@qq.com

 

吴跃飞律师   201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