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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小看自己只持股34%,但有一票否决权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19-04-03   26350次
 有限责任股东持有34%的公司股权(表决权),严格来说就对公司的某些重大事项决策拥有了一票否决权,股东牢牢控制了不低于34%的股权时,对于公司大的决策事项,基本上可以掌控在手,不会出现大的偏差。公司法务人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一般将持有限责任公司34%-49%这个区间段的股权持有称之为相对控制权(学术界也认为只要是持股比例最多的股东,不论股权多少,即拥有了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

 

咨询事例

 

咨询者:“吴律师,我参股的一家有限公司正在准备进行股权架构变革,我可能需要由原来持股51%减持至30%,我对此很有抵触情绪,可是又因多种原因无可奈何地需要接受减持。我想问您的是:我希望仍然控制这家企业,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公司股权变更前后的资料发您邮箱了。”

 

吴律师:“您发来的资料的仔细看了一下,还需要您提供如下信息您的股权稀释后,您有多大把握影响与说动持有多少比例的股权者能响应您,支持您?能否有办法将您的持股比例达到33.35%或以上?”

 

咨询者:“根据现时期的情形,我可以说动与影响持股20%左右股权者响应与追随我,但是这种响应与追随是十分不牢靠的。有办法将我自己的持股比例持有在33.35%34%之间。”

 

吴律师:“如果您有办法可以实现持股33.35%34%之间,根据本人的判断,您基本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理由如下:

 

第一,您持有了33.35%34%的股权后,您持有的股权超过了三分之一弱强,即使其他股东全部表决一致,也无法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无法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做出有效表决,即您牢牢掌管好这33.35%34%的股权后,对公司法中明确载明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您公司股权变更后,只有另一个大股东持股30.35%,其他均是每位只持有几个点的股东,这些股东可能成为您的同盟军,与他们联盟作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当一个公司的股东人数越多,自己的持股比例即使较低,其他想控制公司的股东也需要花寻找同盟股东,与您一样同样会有难度。

 

第三,如果有可能,您可以考虑私下里与其他小股东达成一份《一致行动人协议》,这样对于您控制公司更有保障。”

 

吴跃飞律师观点

 

对有限公司控股达到34%(实际只须不低于33.35%),即对公司拥有安全控制权,也即法律职业者常说的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了一票否决权,

 

现实中,即使股东出资低于51%,但高于其他股东的出资额,此时该股东就处于相对控股的地位,这类大股东就可以利用自己大股东的影响力和地位,争取一些小股东来支持自己的表决观点,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当持股比例在34%51%之间时,股东又想控制公司时,一般建议与其他利益方向一致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协议里约定一致行动目标,以及各相关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基本可以实现控制公司的目的。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合同E院于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