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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口头约定财产AA制冇得用,白纸黑字写明白才有效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19-12-02   1052次
 

夫妻口头约定财产AA制冇得用,白纸黑字写明白才有效

 

夫妻财产AA制,男女双方是初婚的,一般难以接受,但是男女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均再婚时,还是有很必要约定AA制。但是,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口头约定了财产AA制就会有效,其实不然。

 

现实判例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有“(2013)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675号”《沈星某与刘妙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明确认定夫妻口头约定财产AA制的约定无效。

 

基本案情:

 

刘妙某与沈星某均系再婚,两人于200796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处理产生矛盾。刘妙某两次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未判决离婚,刘妙某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审中,被告沈星某对于财产方面提出如下抗辩:

 

“原告刘妙某曾经以口头形式对被告作了三个承诺:1、永不离婚,谁要离婚,谁就搬离愚园路房屋;2、九亭房屋卖房款原、被告各半分享,今后愚园路房屋相应收益亦由原、被告各半分享……”

 

一审法院未支持被告沈星某的上述第2点抗辩事由,沈星某对此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沈星某提出双方婚后的经济是相互独立的,另双方有三项口头约定,但刘妙某对此表示否认。从在案证据材料显示,双方并无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书面约定,故沈星某的主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二审法院驳回沈星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3)静民三(民)初字第204号”一审判决。

 

律师评析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夫妻的财产约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一般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那么所谓的书面是何种形式?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有效?通过即时聊天软件(QQ、微信)是否有效?通识认为电子邮件形式属于书面形式;即时聊天软件形成的约定,是不是书面形式,这是有争议的。不建议夫妻就财产约定AA制时,采用电子邮件这类形式,适宜是采用纸质件签名约定为上。

 

再婚夫妻,尤其是婚前已有小孩者,原则建议双方订立纸质的书面协议,约定一下双方财产可以减少婚后甚至离婚时的财产争议。如果,婚前的子女已成年,由成年子女见证一下更为妥当。

 

夫妻约定财产,如果采用“协议”、“合同”类字眼,确实商业化味道太重,律师也不建议直接使用这类标题,可以采用“备忘录”形式进行约定,但夫妻双方一定要各自持有一份,适宜于各方各持两份,尤其对于女方来说,适宜于留存一份在自己的娘家,这样才能保障相对弱势女性者的权益。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肖标晖律师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