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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人,你分得清代理商、经销商及代销商吗?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19-08-20   1303次
 生意人,你分得清代理商、经销商及代销商吗?

 

商业经营中,时常需要签署代理商合同,或者经销商合同,还有一种可能是代销商合同关系,许多商人对于这三者的概念与及其差异分不清楚,对于三者间的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好些生意人对于概念都可能是朦朦胧胧的,至于具体的区别更可能一片模糊。本文对这三者作一个浅显的分析。

 

概念及法理辨析

 

代理商:代理出卖被代理人的商品或者服务,从被代理人处赚取佣金,被代理人才是出卖人,代理商不承担商品风险责任,代理商是出卖方与购买方买卖合同中的出卖方的代理人。代理商行为一般涉及到《合同法》中第九章“买卖合同”与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两者间的复合法律关系,还有可能涉及到《合同法》中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主要是一种代理合同关系

经销商:从供应商处购买进货商品,再加价转手出卖给买受人,经销商一肩挑着供应商与买受人,与供应商形成一个买进商品的合同,又与买受人形成一个卖出商品的合同,是两个买卖合同的主体,一般涉及到《合同法》中第九章“买卖合同”法律合同关系。主要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

 

代销商:在计划经济时代多见,上个世纪八十年以年代以前,中国乡村及城市街道边有许多的代销店,其法律意义类似于代理商,现代社会已很少使用“代销商”这个概论,如果使用,也可以认为是“代理商”的等同概念。因此,下文不再单独比对。

 

具体区别

 

区别一,商品所有权拥有不同

 

代理商,除非在代理合同里有特别约定,一般代理商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而经营商则对商品会拥有商品所有权。这是十分典型的区别。

 

区别二,获(赚)取的利润不同

 

代理商获取的是佣金,一般由被代理人向代理商支付佣金,代理商需按照统一规定价格进行售卖,然后从被代理人处赚取佣金,俗称“返点”;经销商赚取的是商品差价,加价销售后获得利润。

 

区别三,经营权限不同

 

经销商,如果是独家经销商,一般不代理竞品;如果是一般经销商,则可以同时经销竞品,主要看经销合同如何约定。供应商一般情况下不会干预经销商的价格。

 

代理商,分为独家代理与一般代理,权限均约定在双方的代理合同里。大部分情况下,被代理人会对价格进行干预。

 

区别四,其他方面

 

经销商经销的商品,从供应商处购入后,所有的经营风险即转移至经销商处,除非质量有问题,一般不能退货。

 

代理商经销的商品,因代理的商品所有权为被代理人的,则经营风险归被代理人承担,在一定时间里没有经销完时,由被代理人处置。

 

经销商的自主权较强,想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利润空间较大,但经营风险较大;代理商需受被代理人节制较多,自主权较少,但基本无风险也无需资金投入。

 

开具的发票不同,经销商是开具发票的主体;代理商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开具发票,以被代理人名义开具发票。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合同E院于201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