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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转账收钱、收发红包大有技巧,不小心会有法律风险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20-06-06   1554次
 

当代是一个物质时代,许多人习惯于用物质作情感载体表达情意,尤其到了某个节日,动不动就以发节日红包作为表达情意的重要手段,其中以尤以微信红包发得最多。

    可是,微信红包规则只允许最大一次性发两百元金额,这给“有钱人”想发大额红包带来了麻烦,就会通过转账形式向对方发出大额红包。

    此时,会碰到一个十分现实的法律问题,即发红包方与收红包方关系崩溃时,一般会锱珠必较,大部分人会要求对方返还红包钱。尤其是,男女恋人关系,或情人关系中,发红包方向收红包方发红包,向对方送钱送物,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当这个目的无法实现且金额较大时,许多发红包方就会诉诸法律,要求返还。为了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下面由律师站在发红包方,及收红包方的不同角度,将各自的相关法律风险最低预案作出建议。

 

站在发红包方(一般是男方)角度

    第一,在特殊节日里,一般不要向恋人转账,必须要转账,当转账性质确实不是赠送给对方的时,建议在转账附言里写明白转账金额的性质。

    第二,在特殊节日里,建议转账金额不要转特殊数字,尤其不宜转类似于52013149999等特殊金额,这类数字如果在特殊节日里,法官完全可以自由裁量认定为具有特殊含义,被认定为赠予的可能性极大,男女分手时可以回来的可能性较低。如果,转账为100200100010000等普通金额,如果附言中没有特殊注明是赠予时,可能被认定为借款,男女双方分手时有机会索还。

    第三,用微信或其他软件以红包形式发出的钱,一般认定为赠予性质,能要回来的可能性极低。能不用红包形式发红包,就不宜用红包功能,宜用转账功能。

    第四,节日里转账,禁止在附言中使用“我爱你”、“宝贝节日快乐”等用语,可以使用“这些钱你先用着”、“这是你要的钱”,如果不清楚如何附言,宁肯让其空着,什么都不写。

 

站在收包方(一般是女方)角度

    第一,可以考验男方耐性为由,要求对方用软件固定的红包工具发红包给自己,金额较大时,要求分多次发出。软件固定的红包功能,其本身就锁定了法律性质是赠予。

    收拆红包后,软件会提示收红包方发送回复,为了强化红包的赠予性质,可以在回复中明确“感谢红包,您在节日里的爱令我感动”类用语。

    第二,当发现在特殊节日里收到对方发来的大额转账,但又无法辨析转账性质是不是赠予的节日礼金时,可以立即通过微信用文字回复对方:“感谢亲爱的,收到你的节日礼金十分高兴。”这样可以锁定转账为赠予的性质,同时建议要将收款信息及回复信息立即截屏保存。

    律师提出上述方案,并非是教人使坏,律师职业的重要职责是减少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降低或减轻社会个体的法律、道德风险,免于讼累。大家在收礼过程中完全有必要注意将自己的风险防范到最低点,适当防范后,即使发生争议,也无需去法院诉讼,大家都好。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肖标晖律师(兄弟仨)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