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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不听政府的话还暴力抗法拒绝隔离,法院会如何判刑?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20-03-01   2397次
 

疫情期间不听政府的话还暴力抗法拒绝隔离,法院会如何判刑?

 

本次新型肺炎疫情形势的严峻程度,稍有社会信息认知者均会心中清楚是什么样的现状。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少部分人,不将疫情当一回事,无视疫情管制要求,不按要求进行隔离、诊疗,甚至暴力对抗公务人员的管理。对于这些规则观念不强,将社会公共利益不当一回事者,仅仅依靠《社会治安管理法》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难有威慑力。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专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于202026《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本次司法解释中,专门有如下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上面这个规定,通俗的理解是:

 

一、任何人员,如果不按照传染病防治管制人员依法进行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要求时,后果严重时,可以按妨害公务罪处罚。请注意:此司法解释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一个宽泛性概念,不一定仅仅是国家公务人员,还包括一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进行防控的非国家公务人员身份的其他人员,如依法得到授权参与管控的居(村)委会人员、物业保安等人员。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疫情期间犯本罪,尤其对于不服从管理擅自到处乱跑者,适用的刑罚极可能是有期徒刑、拘役,判管制或罚金的可能性较低。

 

三、对于本类犯罪,为了达到良好的社会威慑效果,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上肯定会是特事特办,火速宣判。

 

现实判例

 

据人民网29报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于29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2上午,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在依法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人员王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且擅自外出,遂对其进行劝导,并要求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但王某不予配合,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当地派出所派社区民警到场协助开展劝导工作,王某仍不配合,并用手攻击民警,且抓伤民警的脸部、颈部。当日,王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被刑事拘留。26,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并于9日以王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的判决。

 

有人评论:王某不肯隔离十多天,宁肯去监狱呆九个月,他这账算得明白!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肖标晖律师   20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