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飞原创

命乎?还是抉择错误?

作者:吴跃飞

2014-06-06   2423次
        某天,碰到一个咨询离婚者,她将自己的婚姻现状陈述到最后时,有些唐突地一声长叹:“这就是命啊!”

我小心地试问她:“怎么这么说呢?”

她隔了数秒钟后回答:“当年我有的是选择,可最终还是没听家人与朋友的忠告,最后选了他。”

我:“企业管理中有机会成本的说法,人生选择中同样有机会成本的。”

她:“婚前自己感觉到我与他的恋情极可能不合适,因为总是在争吵中度过的,可最终又让着我而结束争吵是。还以为结婚后双方的关系会好些。”

我:“听人们说,婚前有百分之一不乐意时,婚后会百分之百的不如意。”

她:“我当时也是被他死缠难打脱不了身,再加上婚前同居了,认为自己再找他人会掉价,只有选择他才会有理想的结果。我是太善良了,他为了追到我,手段用尽了,可以说是想尽一切办法讨我和我家人的欢心,我是有些怜悯他才嫁与他的。”

我:“这么回事啊。”

她:“唉,许多事不经历就不会有感触。他在追我时,表现完善无缺,我们结婚后,就本性完全显露出来了,不求上进,好闲扯蛋,反正是很有些不务正业。为了证明我的婚姻选择是正确的,当时还是很想好好改造他,将他改造得能让自己骄傲起来。可是我最终失败了。”

我:“呵呵。听说人性是不可能改造好的。听过来人说,婚姻中的任何一方也不是救世主,用怜悯对方的心理与对方结婚,即是害了自己,也是害了他人。”

她:“是啊。每当别人说起自己的老公是如何的争气时,我就只能喑然伤心,他没有半点可以令我值得骄傲的地方。”

我:“那你怎么说是自己的命不好呢?”

她:“当时我有众多的选择,在自己家人及友人的反对下还是选了他。他家人当时也很喜欢我,看出我有些对他在城里没有房子有些退却的意思时,就想方设法凑齐首付款给我们购了一个两居室,还添上我的名字,看到他家这么大的诚意,我就真的动心了。”

我:“哦。你家人当时是什么态度呢?”

她:“我妈极力反对。她认为凭她直觉认为他难得保障我有稳定幸福的日子过。我爸没有说什么,只是说我如果选择现在的老公,还是不如考虑选择另外那个经济条件稍差的。我哥也不同意我选择现在的这个他。”

我:“哦。那你发现后果严重时,怎么不?那时的成本最低。”

她:“女人天生可能有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性格,为了向人们证明我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就梦想着他可以变更令自己有骄傲的一天。”

我:“唉。。。。。。”

她:“后来,我发现靠他不靠谱,就开始想努力使自己强大起来,为了事业拼命打拼,在物质上没有依靠他的帮助,也有了一些积累。结婚后,一是考虑到婚姻关系的问题,二是因自己忙于事业,连孩子都不敢要。”

我:“听人们说,女强人这个词现在有些贬义了,一般是对其老公的贬低,女强人不是天生的,一般因老公的懦弱与无能逼出来的。”

她:“唉。有一天,我在去一个客户处谈判业务的路上看到曾经一个努力追我的另一个他与他夫人小鸟依人般的恩爱身影,我真是如同打翻了五味瓶。我在想,如果我再有机会选择,我肯定会不是现在这个结果,肯定能过上稳定的小鸟依人般的生活,那才是我最理想的日子。可命运之神给我开了一个很大玩笑,这就是命啊!真的生活不可能是彩排!”

我:“你如果能赚钱养家,也可以啊,只要他不去做稀下事,他主内,你主外,也行不。”

她:“我本来是这么想的,可是现在是他提出来离婚,说是受不了我。并且还主张要分走我这几年打拼积攒的家业50%,我真的想不通。所以,我必须得找律师提供帮助。”

我:“你这种情形,你如果无法找到确切与过硬的证据证明他对感情不忠的行为破坏了你们的婚姻关系,他是完全有可能分走50%家业的。”

她:“我没有任何之方面的证据。我也可能是受了别人的误导,以为只要自己独立自强了,婚姻就会好过起来,也可以证明自己当年选择婚姻的正确。最后还是证明我失败了。并且令我失去了宝贵的青春时光,真的很后悔结婚不久没有听好友劝,早点离婚。

事倒可好,他32岁,追他的未婚女孩子有的是;我也是32岁,快成残花败柳了,运气好,可能可以嫁一个稍好一点的老公,如果运气差,那不敢设想。”

我:“结婚后不久,一般的人是接受不了离婚现实的,尤其你这种不听劝而结婚者,结婚后只有一个想法是要证明给别人看: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听过来人说:发现方向错误时,立即停步就是进步。”

她:“我现在明白了,女性的失败婚姻不拖到30岁以上时,是不会下狠心离婚的。这就是命吧。我一想起那曾经追过我而被放弃者的夫妻恩爱情形,心里凉嗖嗖的。”

我:“。。。。。。”

律师,有时也需要化身为一个垃圾桶,让别人放一放心理垃圾。其实,这哪里是命中注定的呢,完全是个人的选择所致,人们常说的:选择永远重要于努力;方向错了,永远也别想到达目的地。

可是,正因为社会是永远上演着“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剧情,才有其丰富多样性,只是那些唉叹自己的“命也”,可又不去反思自己的选择错误者,难道这就真的是“命乎”?

吴跃飞律师  2014年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