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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1月27日推荐预防冠状病毒肺炎中成药:霍香水\连花清瘟颗粒等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20-03-01   4919次

 

国家127推荐预防冠状病毒肺炎中成药:霍香水\连花清瘟颗粒等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病原体为病毒,清热解毒类中成药对这类病毒的抑抗作用到底有多大,暂时无法得知。只是,在2020127,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推荐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方案如下:

 

在医学观察期可以适用:

临床表现 1:乏力伴胃肠不适,推荐中成药“藿香正气胶囊(丸、 水、 口服液)”

临床表现 2:乏力伴发热,推荐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

 

既然是国家权威机构推荐的方案,完全没有作用,那是不可能。但是,肯定也不会是灵丹。祖国医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中医治未病“: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治病求本、扶正与祛邪、调整阴阳、调整脏腑功能、调理气血关系,但需要辩证施用。

 

律师提示

 

经检索国家医药管理局OTC数据库显示,上述中成药中,属于非处方药(OTC)的为藿香正气胶囊(丸、 水、 口服液)、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三种;另外两种金花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不属于非处方药,是需要凭医生处方才能在药店购买的。

 

国家卫健委与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中成药预防方案,也仅适用于需要施行“医学观察期”的人群。所谓的医学观察期者,是指那些可疑的传染病患者和曾经与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并非任何人。是药三分毒,只要未被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批准既为食品又为药品的物质,都不能长期服用,与未经医药学专业人员指导下服用,尤其不能长期大量服用,以免造成人体肾功能的损害(肾功能的损害是不可逆转的)。因此,某些别有用心者,也不得篡改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这些权威信息内容。

 

根据历史现象,只要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了相关的推荐方案,某些利欲攻心者,就会哄抬相关物品的物价,适当涨价,只要是在《物价法》的许可的范畴内,那是无风险的,如果超出物价法许可的幅度,那就极可能会有行政法律甚至刑事法律风险,想涨价,企业想涨这类有发“国难财”嫌疑的物品价格前,建议在律师的参与下事先研究下法律风险十分有必要。

 

吴跃飞律师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