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跃飞
2013-11-09 10483次 (本文于2011年最早发表吴跃飞律师的腾讯空间,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作出的相关回复内容请参见:http://www.wuyuefei.com/NewsInfo.aspx?cid=29&nid=211)
在前一个月,本人因一个朋友咨询我:如果只有理工科学位,而没有学历可以报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吗?我说:可以。但我朋友说:国家专利局网上说不可以。我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写下此函。在2010年,本人就相同问题咨询过条法司,也接到过条法司的回复,回复的大意是认可本人的观点。只是,可惜该回复没有加盖相关印章。 本人在贵局的201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报名答疑中见到提问:“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贵局的回答是:“根据2011年考试公告,报考条件之一是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因此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这是很值得商榷的,理由是: 专利代理条例中对于报考条件的原文规定是:“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请贵局不要忽略了后面的那“同等学历”四个字,依贵局的这次解释,这四个字是应当作什么解释?本律师认为,立法者的原意应当是:具有与理 工 医 农类大专同等学历水平以上的人可以报考,而这些同等学历通常包括哪些?应当包括: (1)仅获得理 工 医 农类学位证书而没又有其它学历者。理由是:学位证由政府授予,而学历证是政府的教育部门授予,哪一个更为有效?有学历证者又有学位证者,通常是成绩优异者,而仅有学历证者可能因成绩刚够 毕业而无法获得学位证,由此说明,学位证比学历证更具权威性;能获得学位证者,在学历上都会是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学历者,难道具有学士学位证后,还会不如一个专科毕业证者?出国留学,许多国家只承认学位,而不承认中国某些大学的学历,说明学位证的地位高于学历。许多在职的工程硕士基本没有硕士学历证而没有理 工 医 农类学类学历证,如果也不许可其报名,这是有违专利代理条例的立法原意的,这类在职者,基本都是在工程技术一线从事技术工作,其学历可能不是理 工 医 农学专业,其通过硕士学位的在职学习后,应当已经达到了一个普通理 工 医 农类专科以上的学识水平,写出来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能完全保证专利申请人的利益。还有,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医药研究院培养的理 工 医 农类在职研究生都不允许他们用硕士学位报考专利代理人考试,于情于理于法都会说不过去。 (2)中级以上理 工 自然科学 农 医 药类工程师职称者及两院院士。这类人活跃在生产科研第一线,他们有大量的理 工 自然科学 农 医 药类实践经验,只要他们有本科以上学历(不管类型),就应当让他们报考,这于法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如果他们仅没理 工 农 医 药类文凭就不允许其报考,那么试问:如果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院士没有理 工 农 医 药类文凭,但其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难道其也无法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通过考试后就会无法写出高质量的杂交水稻类专利申请文件? (3)通过了国家级执业考试的执业药师、执业医师等理 工 医 药 农类国家级执业考试者应当是有资格报名的,也应当是条例规定的“同等学历者”。 对于上述同等学历者,只要有正规的证书,并要求在政府规定的规定的官方机构查询到相关信息,即使只有非理 工 医 农类本科学历,就应当让他们报考,至少有如下益处: 可以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普及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为目的(能参加考试的人越多,这个目的就会越明显);这些人均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撰写的专利可能更有益于生产。也不违反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因为他们都具有“同等学历”。 贵局上述的答疑,太教条了,也不利于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 如果,贵局不认可本人上述观点,请对条例中的“同等学历”作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本律师在2010年接触过因具备上述条件而无法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准备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考生。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正式纸件回复,并在回复函件上加盖相关印章。本人的地址:...... 特此请求解释,请及时答复为盼。 此致 长沙:吴跃飞律师 201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