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飞发明

可提高中药胶剂品质的辅料及其配套生产的胶剂制品

作者:吴跃飞

2015-08-24   3811次

说明:

本专利涉及到中药阿胶。严格来说,凭本人的中医中药学识,不可能创造出伟大的中药专利,但可能是机缘巧合,加上本人初中毕业后即从事非系统的中医中药学研习,初中毕业后还从事了近十年的兽医实践,在这十多年的日子里,自认为习得的中医中药学知识不比一般的科班人士差,并且加上自己习得的全方位食品加工、贮藏、流通知识,结合阿胶同时也是一种即是药品又是食品的资源,基于本人药学与食品学知识的知识碰撞,就获得了这件及另一件阿胶专利灵感。
    最近几年,本人通过在职硕士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的食品知识系统性学习,和正在学习的中药学自考本科学习,对于中药学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本专利最大的特点是可以提高阿胶的商品品质和商品档次,其技术进步特征主要描述为:

第一,阿胶生产过程中,一般会使用到豆油(花生油)作为生产辅剂,但使用豆油(花生油)作为辅剂,也有其缺点,就是阿胶成品的保存期间易出问题,即影响阿胶的贮存期。本发明创造性的使用山苍子油或/和紫苏油替代豆油(花生油)生产阿胶,一是可以增加阿胶药性,二是可以改善阿胶的贮存期,三是可以减少阿胶原本令服用者讨厌的“腻”味。

第二,阿胶,尤其是新胶,容易上火,这个缺点是其生产工艺流程决定的。本人发明提出一种不用火源熬胶的概念。即使用生石灰的发热原理来熬胶解决上火问题。

本发明一个最大特点是可以极大提高阿胶的商品档次。 因中国药典对生产阿胶的辅剂未作强制性规定,用山苍子油替代豆油制备阿胶不会造成技术标准上的障碍。

本发明专利已由中国专利局公开,并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基本信息如下:

专利申请号:2014101252974

优先权号:2013102342649

申请日:2014.04.01

名称:可提高中药胶剂品质的辅料及其配套生产的胶剂制品

发明人:吴跃飞


另与本专利相关联的姊妹专利:

名称:中药阿胶原料的生产方法及其产品

申请号:2014101253430

姊妹专利说明书访问链接:

http://www.wuyuefei.com/NewsInfo.aspx?cid=63&nid=318

 

如果有识之士需要了解上述专利法律情况及完整的专利说明书,可以联系本人或者在中国专利网站下载。

    申请本专利的目的在于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欢迎有识之士与吴跃飞沟通,联系邮箱wuyuefei8@qq.com

吴跃飞律师2015824

 

附: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中药行业,尤其属于中药制造业中的辅料领域。

技术背景

[0002] 尤其是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的内服固体中药胶剂或不经干燥后制成的内服液体中药胶剂,通常是指皮胶类,如阿胶、黄明胶等;角胶类:如鹿角胶;骨胶类:骨胶系以动物的骨胳熬炼而成,以前通常是指虎骨胶,随着相关环保禁令的开展,现在大部分以狗骨胶替代;甲胶类:以乌龟或其近缘动物之背甲或腹板熬炼而成,如龟板胶、鳖甲胶等;其他胶类:凡含有蛋白质的动物药材,经水煎熬炼,一般均可制成胶剂,如以牛肉经熬炼而成的胶剂、以龟板和鹿角为原料共同熬炼而成的龟鹿二仙胶、以龟板胶和鹿角胶混合而成的混合胶。

[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阿胶项下规定:“将驴皮浸泡去毛,切块洗净,分次水煎,滤过,合并滤液,浓缩(可分别加入适量的黄酒、冰糖和豆油)至稠膏状,冷凝,切块,晾干,即得。”由此可以看出,在阿胶的生产中,加辅料并不是药典的强制性要求,各阿胶生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掌握。也就是说,中国药典规定阿胶的生产,允许有“加辅料的阿胶”和“不加辅料的阿胶”两种,但目前,市面上见到的阿胶大部分是加入适量的辅料而生产的。 根据工艺的需要,阿胶在生产过程中常加入冰糖、豆油、黄酒等辅料。辅料既有矫味及辅助成型的作用,亦有一定的医疗辅助作用。

[0004] 阿胶制造中使用豆油的作用:加入豆油能降低胶的黏度,便于切块;在浓缩收胶时,锅内气泡容易逸散;保护胶片不碎裂。在阿胶的晾制过程中,油类在胶片的表面形成油层,进而起到保护胶片不碎裂的作用。

[0005] 阿胶制造中使用黄酒的作用:加入黄酒的目的主要是矫臭矫味。绍兴酒气味芳香,能改善阿胶的气味。阿胶加入酒类后,在胶液浓缩蒸发过程中,胶中易挥发的致臭物质会不同程度的散发,从而达到矫味的目的。

[0006] 阿胶生产中添加豆油与黄酒是传统工艺中的重要辅料,添加豆油是为了工艺操作及成型;添加黄酒是为矫味及改善阿胶的气味。

[0007] 根据中国药典的表述来看,说明阿胶在生产过程添加豆油与黄酒不是强制性要求,这就说明可以允许阿胶生产企业用可以基于改善阿胶性能为目的而另行使用黄酒与豆油的替代品。

[0008] 尤其是,阿胶滋腻,有碍脾胃消化功能;阿胶的气味令许多食用者感觉到难闻(其它胶剂的气味更加有一股难闻的气味),直接影响服用;因阿胶成份大部分是蛋白质成份,很容易导致阿胶变质与生霉。

[0009] 其它记载在中国药典中的中药胶制剂(胶剂)对于在生产过程使用到的辅料规定基本与阿胶相似,均没有强制性要求。

[0010] 所有胶剂均有一个至今仍然面临的一个重要缺陷:因气味难闻,影响服用;因蛋白质含量高,容易生霉。

[0011] 因此,有必要研究出一种可以解决中药胶剂上述问题的辅料及相关配套技术。 

发明内容

[0012] 本发明目的:

在于提供一种中药胶剂辅料及其配套使用方法,以及使用该配套方法生产出来的中药胶剂产品,尤其:

在于提供一种含有山苍子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的中药胶剂(阿胶)及其配套生产技术。 

实现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

1.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的固态中药胶剂;或者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后制成的液态中药胶剂;或者/和用成品中药胶剂深加工时添加辅料后制成的口服中药胶剂。关键技术在于所述的 “辅料”,是指其中含有或者包括或者就是指: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方法可以分解为: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添加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作为辅料;或者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使用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作为辅料,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中药胶剂制造中常规使用的辅料豆油;或者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使用乙醇浸渍的山苍子成份或/和乙醇浸渍的紫苏成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中药胶剂制造中常规使用的辅料黄酒;或者

  在上述三个方案中另外添加核桃成份;或者

  只用核桃成份部分或全部替代常规使用的辅料豆油。

[0013] 2.本发明用另一种表述为: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固态中药胶剂的过程中添加辅料;或者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后制成液态中药胶剂的过程中添加辅料;或者是用成品中药胶剂深加工过程中添加辅料,其关键点在于所述的“辅料”中含有或者包括或者就是指: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添加方法可以分解为: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添加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者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使用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中药胶剂制造中使用的豆油类辅料;或者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使用乙醇浸渍的山苍子成份或/和乙醇分清的紫苏成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中药胶剂制造中使用的辅料黄酒。

[0014] 在上述三个方案中另外添加核桃成份;或者

    用核桃成份部分或全部替代豆油类辅料。

[0015] 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核桃成份的使用流程,可以与使用豆油、黄酒的流程一样,也可以比豆油、黄酒的使用流程提前使用,也可滞后使用。

[0016] 3.在将中药胶剂进行深加工时,在中药胶剂(如阿胶)进行深加工过程中添加辅料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让中药胶剂的深加工制品中含有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

[0017] 4.将山苍子、紫苏籽茎叶、核桃仁仿照果酒工艺制成将山苍子果酒、紫苏酒、核桃仁果酒,将酒精度调节在10-30%,按上述1-3点方法使用于中药胶剂生产中。山苍子果酒、紫苏酒、核桃仁果酒可以完全或部分替代黄酒。

[0018] 5. 以山苍子、紫苏籽茎叶、核桃仁三者中的任一种或两种或全部为主要原料,仿照微生物发酵油脂技术发酵处理后压榨滤取其发酵后的液体,按上述1-3点方法使用于中药胶剂生产中。

[0019] 6.可以将上述方法5与方法4制备的液体按一定比例匀后替代中药胶剂中的部分或全部黄酒,或者部分或全部豆油。

[0020]  

有益效果

1.将山苍子或/和紫苏的的可食用成份使用于中药胶剂生产中可以产生如下作用:对成品胶剂有良好的增香与防腐作用,在生产中添加山苍子后,可以有效地除去中药胶剂中某些不良气味,增加一股自然的香味(通常可以增加一种令人倍感愉快的天然柠檬香)。本条的理论基础为:

     山苍子植物中,尤其是山苍子油中含有:柠檬醛a(香叶醛Citrala),这种物质有一种天然的柠檬香气;柠檬醛b(橙花醛b-citral),在具有柠檬香气的同时,还具有一种天然的香味;甲基庚烯酮(methyl heptenone),具有新鲜的青香,柑橘样气息;香茅醛(Citronellal),具有有柠檬、百合、玫瑰香气;α-蒎烯(α-pinen)具有香气透发的特点;柠烯 limonene),具有特异香气;芳樟醇(Linalool),具有带甜的木青气息,似玫瑰木;香叶醇(Geraniol),具有温和、甜的玫瑰花气息;橙花醇(cis-3,7-Dimethyl-2,6-octadienolNerolVernolLorena),这些物质均有令人愉快的玫瑰和橙花的香气,香气较平和,微带柠檬样的果香,橙花醇是香叶醇的异构体,其香气比香叶醇柔和优美,相对偏清,并带有新鲜的清香和柑橘香调。山苍子油具有新鲜柠檬果香味。这些具天然香气的物质的沸点与闪点正好可以满足调节中药胶剂口感与气味的目的。

[0021]紫苏成份中含有人们喜欢的重要香料物质,如香紫苏油就是一种名贵的天然香料,其精油主要含有乙酸芳樟酯、香叶醇、a-松油烯、a-松油醇、a-水芹烯、橙花叔醇、香紫素醇及醛类成份。香气特征:清甜柔和的药草香,薰衣草花香和果香,有类似黑狐香葡萄特有的头香和烟丝的风味,有浓郁的龙涎浓浓的木质清香,是一种高级定香剂。

[0022] 紫苏可以去除中药胶制剂中的“膻味”原理,用一个极为简单的道理就可以说明白:与人们熟知的紫苏能去除鱼蟹食物中的鱼腥味的原理类似。

[0023] 普通的豆油、花生油、麻油用于阿胶及其它胶剂制造中就无法产生山苍油、紫苏油类的效果。

[0024] 当上述两物质成份添加到中药胶制中时,正好可以去除或掩盖胶制剂中原本让人难以接受的气味,并能显著改善胶剂的口感,还可以让胶剂中增添一种天然宜人的香味。

[0025] 2.因山苍子与紫苏提取物均有抑菌、抗菌性能,普通的豆油、花生油、麻油就不具备这种抑菌、抗菌性能。

[0026] 20041月第21卷第1期《精细化工杂志》载有《紫苏全草抗菌活性的研究》文献发现:“本研究所在从事紫苏色素研究中发现紫苏热水中含有抗菌成分……发现紫苏叶的石油萃取物及紫苏叶、茎、根的乙酸乙酯萃取物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等代表菌具有抗菌活性……实验表明:紫苏抗菌活性成分主要集中在挥发油、黄酮、酚、有机酸、香豆内脂等类化合物。”

19988月第13卷第4期《中国粮油学报》载有《山苍子油对花生酱的防霉保鲜效果》文献发现:“采用平板法比较山苍子油与合成食品防腐剂对5种霉菌包括 引起花生酱变质的霉菌的抗菌效力。结果表明:在培养基PH5.5时,山苍子油对多数霉菌的最低抑菌浓度为1.77mg/ml,苯甲酸钠为3.10mg/ml。同时,从山苍子油与黄曲霉产毒关系的试验中发现,山苍子油对黄曲霉产生黄曲霉毒素有较强的抑菌作用。在鲁氏酵母的麦芽汁摇床培养中,添加0.10%的山苍油能改变其生长曲线,使调整期延长,对数生长期和稳定期缩短,并减少了55%的细胞总数。”

其它研究文献也研究表明,山苍子油对黄曲霉、桔青霉、总状毛霉、米根霉等多种霉菌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

[0027] 本发明受上述文献的启发,在本发明技术中按原胶得量0.1%2%使用山苍子油或/0.5%5%的紫苏油时,与没有使用山苍油或/和紫苏油的成品作对比结果:添加山苍子油的胶制剂成品霉菌数少15%以上,随着山苍子油用量的增加,抑菌效果随之提高,可以显著提高胶剂的保质期;添加紫苏油的胶剂,与没有使用紫苏油的非本发明方法生产的对照品作对比,添加紫苏油的胶制剂成品霉菌数少10%以上,也随着紫苏油用量的增加,抑菌效果随之提高,可以显著提高胶剂的保质期;当将山苍子油与紫苏油按12的比例配合后按原胶得量2%使用时,成品霉菌数少20%以上,有随着使用量的增加抑菌效果随之提高的趋势。

[0028] ——说明本发明技术可以显著提高中药胶剂的保质期。测验方法参照常规方法。

[0029] 由于中医理论及民间都有一种观点,陈年阿胶的功效优于新出的阿胶,采用本发明技术控制陈年阿胶的有害微生物含量等于是提高了阿胶的质量,更是等于提高了阿胶的商品档次。

[0030] 3.将本发明所得阿胶与对照品阿胶(即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山苍子、紫苏成份者)参照如下文献提示的方法进行感官对比分析: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食品感官评定》(方忠祥主编);

GB 12316-1990感官分析方法“A-“非A”检验》;

GB 12313-1990 感官分析方法 风味剖面检验》;

GBT 15549-1995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检测和识别气味方面评价员的入门和培训》;

GB 10220-1988 感官分析方法总论》;

GBT 10220-2012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总论》;

GBT 10221-2012 感官分析 术语》。

[0031] 重点采用描述评价法。因阿胶既是食品又是药品,所以采用相关的感官评定方法是可以适用本发明的。

[0032] 评定结果如下:

采用本发明技术所得阿胶在香气、味道、风味及质地上的感觉均显著优于对照品,尤其在描述分析方法中得出的综合结果是:本发明所得制品在香气、味道、风味及质地上的综合结果均总体优于没有使用山苍子、紫苏成份的对照品,并呈显著差异。结果表明:使用本发明技术,可以显著改善中药胶剂的香气、味道、风味及质地,对于提高胶剂的质量有显著意义;

山苍子成份与紫苏成份配合使用时,较单独使用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中的任意一种可以产生良好的协同作用,具体表现为:香气的饱满度可以提高15%以上;抑菌效力可以提高10%以上。

[0033] 4.生产中药胶剂的车间因原料中蛋白质的极易变质腐败,生产车间甚至整个生产区域周围极易弥漫着一股皮胶臭味,使用本发明技术后,因山苍子及紫苏均有极强的抑菌效用和天然的芳香味,从而可以降低或掩盖空气中的臭味30%以上。这是本发明对生产环境改善的贡献。

[0034] 5.中国专利申请号031178022公开了一种《山苍子油作为抗念珠菌感染药物的应用》发明专利,说明山苍子油具有良好的抗念珠菌作用。而妇女是念珠菌感染易感群体,正好阿胶类胶剂又是妇女群体最常服用的食品(药品),在阿胶制造中添用山苍子成份,可以使阿胶具备一定的抗念珠菌感染,等于拓宽了阿胶的药用范围,这也是本发明的一个显著进步特征。

[0035] 6.用山苍子、紫苏、核桃的成份部分或全部替代豆油后,同样可以降低胶的黏度,便于切块;在浓缩收胶时,锅内气泡容易逸散;保护胶片不碎裂。在阿胶的晾制过程中,油类在胶片的表面同样可以形成油层(本特征效果尤以使用紫苏油、核桃油时最为明显),进而起到保护胶片不碎裂的作用。

[0036] 尤其是有文献表明山苍子种子含有脂肪约3040%,这种脂肪油具有重要的表面活性剂特性,可以直接制造肥皂,因此特性也同样可以降低胶的黏度;山苍子的脂肪特性还有一种功能:可以少用甚至不用制胶中常用的明矾材料,从而可以有效控制明矾含量,以提高胶的质量。

[0037] 7.据200612月第34 12期《西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所载的《紫苏油的脂肪酸组成、维生素E含量及理化性质研究》表明:紫苏油中维生素E的总含量为500.9mg/kg,比花生油(165.5 mg/kg)、杏仁油(355.3 mg/kg)、菜籽油(151.5 mg/kg)、巴旦木油(294.8 mg/kg)等油脂中的维生素E含量均高。”其它文献表明豆油的维生素E含量为350 mg/kg。——豆油作为中国药典中推荐的阿胶制造辅料,可其维生素含量还不及紫苏油高,本发明中用紫苏油替代豆油后,等于可以提高阿胶中维生素E的含量,天然维生素E含量的提高,对于女性的作用是人所共知的,还有就是因阿胶中维生素E含量的提高,可以显著提高制品的抗氧化作用。——这是本发明的一个显著特征。

[0038] 8.紫苏既是一种药品又是一种食品,说明其安全性相当高,其添加在中药胶剂中无任何毒副作用;山苍子油同样作为食品添加剂,也证明其安全性完全可以满足中药胶剂生产的需要。

[0039] 9.阿胶类中药胶剂因具有一种“腻性”影响着服用者的消化与吸收,甚至导致服用者呕吐。

[0040] 现代研究文献表明:紫苏成份有止呕作用;中国古典文献《本草图经》载明紫苏:通心经,益脾胃。

[0041] 有文献研究表明山苍子油能刺激消化作用,缓解胀气和反胃的感觉,还可以开胃。

[0042] 利用紫苏与山苍子的这些药性,当其含有在阿胶类胶剂中时可以辅助性的提高胶剂在人体中的吸收水平,对于降低阿胶的“腻性”有显著作用。

[0043] 10.因中国药典中对于中药胶剂(阿胶)中辅料种类及是否需要添加没有作强制性要求,加上紫苏及山苍子油、核桃油及它们的种子均可以直接作为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所以本发明技术所述及到的辅料运用到阿胶类中药胶剂中,不会造成行政管理审批障碍。

[0044] 11.核桃具有百果之王的美誉,营养成份与其保健性能人所共知。用核桃油替代或部分替代豆油后,可以增强中药胶剂中的营养值及营养物质。如果单用核桃油替代豆油而不配合使用山苍子油,有一个问题是会影响胶剂的保质期,原因是因为核桃油容易氧化导致胶剂的保质期受影响,添加有山苍子成份后,可以有效增强胶剂的抗氧化能力,可以有效抵抗因含有高营养物质核桃油造成的氧化因素。当紫苏成份与核桃油配合使用于中药胶剂生产时,也有良好的抗氧化作用而保障含有核桃成份的中药胶剂保质期,但实验表明:紫苏成份的抗氧化能力弱于山苍子油。

[0045] 12.用核桃油替代或部分替代豆油后,可以增强中药胶剂中的营养值及营养物质,核桃对于女性及年老体弱者具有重要的保健作用,将核桃成份与胶剂生产配合生产,生产出一种含有核桃成份的中药胶剂,可以极大的增强阿胶类胶剂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即将对阿胶类产品的营销活动产生显著的作用。

[0046] 13.用山苍子果酒、紫苏酒、核桃仁果酒替代黄酒生产中药胶剂后,矫味效果按照本发明提示的评定方法作对比,使用山苍子果酒、紫苏酒、核桃仁果酒替代黄酒制成的阿胶较使用黄酒为辅料者的阿胶在矫味效果上可以提高15%以上。

[0047] 14.利用微生物发酵油脂技术处理山苍子、紫苏、核桃仁后,除了可以提高这些物质的出油率外,还可以增加这些油中的某些保健成分,尤其是可以根据需要选用相应菌种进行发酵,以拓展中药胶剂的功能领域,因为阿胶类中药本来就是一种以保健功能为主的物质,通过改变生产辅料成份来拓展阿胶的功能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之一。

[0048] 综上所述,本发明在技术上具有显著的进步性。

个体实施方式

[0050]     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固态中药胶剂;或者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后制成液态型中药胶剂。实施配方参见下表(表,略。可以从中国专利局网站获得完整文件)

一般情况下:每100公斤原胶中添加山苍子油0.1-2公斤和/或紫苏油0.2-3公斤或/和核桃油0.5公斤-4公斤,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核桃成份(所述成份,一般是指这些物质的油类)的总含量控制在47公斤。本含量数据除了可以适用于阿胶外,还可以适用于阿胶之外的其它中药胶剂。

[0051] 《具体实施方式》中的上述内容可以适用于后述的所有实施例,但相关用量后述实施例中另有说明时,优先选用该说明的内容。

[0052]  

实施例1

生产阿胶时,用山苍子油替代0.1%100%的豆油 ;或者用紫苏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用核桃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紫苏油0.2%3%;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山苍子油0.1%2%。或者

将山苍子油与紫苏油按12的比例配比后,然后这种配比油全部替代0.1%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这种配比油0.1%3%

[0053]  

实施例2

直接将山苍籽、紫苏籽或其茎叶及梗、核桃仁浸渍在黄酒中,然后添加食用酒精将浸渍混和物的乙醇含量调节在20-30%,并密闭保存10天以上,然后滤取这种混浸液体全部替代黄酒或部分替代黄酒。一般采用鲜山苍籽、紫苏籽或其茎叶及梗、核桃仁与黄酒的配比为0.51(黄酒),再用食用酒精将乙醇含量调节至20-30%并密闭保存,浸渍时间建议在15天以上。

[0054] 为了提高浸出效果,可以将鲜山苍籽、紫苏植株及其种子、核桃仁破碎后再浸渍。

[0055] 本方法的最大好处是:适宜于缺乏检验设施的小微型制胶企业,因为小微企业一般无法配有检验设备对采购的山苍子油、紫苏油及核桃油的真假进行检验,使用本方法可以自行制作含山苍子、紫苏、核桃成份的辅料。

[0056] 可以用本方法制得的辅料替代部分至全部豆油,也可以替代部分至全部黄酒。

[0057]  

实施例3

用山苍子(籽)脂肪替代阿胶生产中的豆油。山苍籽脂肪的提取技术已有成熟的技术借鉴。使用山苍子脂肪替代豆油生产阿胶时,可以不使用明矾类辅料,以降低阿胶中铝的含量,对于提高阿胶的质量有益处。山苍子(籽)脂肪提取工艺可以参照《生物质化学工程》1992年第06 《山苍子核油提取脂肪酸工艺介绍》(作者鲍逸培)一文。

[0058]  

实施例4

将山苍子果实、紫苏植株及其种子、核桃仁打成浆后,在对原胶过滤前添加并搅拌均匀后与原料或原胶一同熬煮。这种方法有一个最大特点就是:适用于小微企业使用;也可以有效减少原料在熬煮过程散发的臭味。

[0059]  

实施例5

在阿胶生产过种中,用核桃油替代豆量5-100%后,另按原胶量添加:0.5-2%山苍子油;或者1-3%的紫苏油;或者是山苍子油与紫苏油12的比例配合的油0.8-3%

[0060]  

实施例6

在药胶剂生产过程中,尤其是阿胶的生产过程中,用山苍子油替代0.1%100%的豆油;或者用紫苏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用核桃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紫苏油0.2%3%;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山苍子油0.1%2%。或者

将山苍子油与紫苏油按12的比例配比后,然后这种配比油替代0.1%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这种配比油0.1%3%

[0061]  

实施例7

在用成品阿胶,如用块状阿胶深加工过程中添加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并与阿胶混匀即可。一般建议使用这些成份的油类。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混合使用这些成份,建议添加量(按最终成品量计算)山苍子油控制在0.1-3%;紫苏油控制在0.5-3%之间;核桃油控制在1-5%,如果使用核桃仁粉,用量可以根据阿胶含量的需要任意添加;如果将核桃仁用超微粉碎处理后添加于阿胶深加工制品中,效果更好。添加有核桃成份的阿胶加工制品,适宜于同时添加山苍子成份,或紫苏成份,或者是山苍子成份与紫苏成份的混合物,以延长制品的保质期(货架期),尤其是可以提高制品的抗氧化能力和抗霉变性能。

[0062] 上述辅料添加量(按最终成品重量计算)总量宜控一般控制在0.5-5%(如果使用核桃仁粉时,核桃仁粉量则不在此限)。

[0063] 本方法同样适用于阿胶之外的其它胶剂的深加工。深加工所用的原料既可以是用本发明所制成的胶剂原料,也可以是用常规方法制成的胶剂原料。如果是用本发明制得的原料,可以适当减少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用量20-60%

[0064]  

实施例8

    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的固态中药胶剂;或者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后制成液态型中药胶剂。

[0065] 本实施例所谓的添加辅料是:用山苍子油替代0.1%100%的豆油 ;或者用紫苏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用核桃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紫苏油0.2%2%;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山苍子油0.1%2%,或者

将山苍子油与紫苏油按12的比例配比后,然后用这种配比油替代0.1%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这种配比油0.1%2%,或者

用核桃油完全替代豆油或替代5-100%的豆油后,按原胶量另外添加:0.5-2%山苍子油;或者1-3%的紫苏油;或者是山苍子油与紫苏油12的比例配合的油0.8-3%

[0066]  

实施例9

将核桃仁进行超微粉碎后,在原胶,如阿胶浓缩过程中添加这种经过了超微粉碎的核桃仁粉,生产出一种含有核桃仁粉末的中药胶剂。

[0067] 核桃仁粉的添加量一般为原胶重量的8-15%;可以同时添加山苍子油或/和紫苏油,这两类物质的总添加量推荐为原胶重量的1-3%

[0068] 注意:因添加了含油物质核桃仁,可以少用或不用豆油。

[0069]  

实施例10

仿照果酒生产工艺,以山苍子果实或/和紫苏籽(也可以是其茎叶)或/和核桃仁为原料,制成山苍子果酒、紫苏酒、核桃仁酒,生产时适宜于用蜂蜜为碳源,其它工艺完全按照果酒生产工艺,待制成果酒后,可以添加食用酒精调节酒精含量至20-30% 。用此方法生产的果酒可以完全或部分替代黄酒。

[0070] 也可以用冰糖作为发酵的碳源,对成品果酒测定糖份含量后,可以适当减少中药胶生产中冰糖的相应用量,以免影响中药胶剂成品中的主要成份的含量值。

[0071] 果酒的其它具体制造方法可以参照中国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1月出版的《果酒制造方法》一书。

[0072]  

实施例11

以山苍子果实或/和紫苏籽(也可以是其茎叶)或/和核桃仁为原料,以产脂酵母(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荐中心已有可以工业化生产的菌种提供)或其它霉菌、藻类为发酵菌种,发酵碳源建议添加蜂蜜或冰糖,发酵以前的工艺流程完全仿照微生物油脂生产流程,发酵完成后,为了减少设备投资,可以直接采用压榨法压榨提取液体成份,为了提高保存期,可添加酒精含量至20-30%,并混匀;也可以采用超临界CO2 萃取法制备山苍子油、紫苏油、核桃油。如果,以产脂霉菌为发酵菌种,建议采用超临界CO2 萃取法制备山苍子油、紫苏油、核桃油。本方法制得的油脂可以完全替代或部分替代阿胶生产工艺中的豆油或/和黄酒。

[0073] 其它方法可以参考文献:《可再生能源》2006年第6期(总第130期)刊载的《微生物制备油脂的研究》一文。

[0074] 对成品果酒测定糖份含量后,可以适当减少中药胶生产中冰糖的相应用量,以免影响中药胶剂成品中的主要成份的含量值。

[0075]  

附加说明

1.为了降低使用山苍子油、紫苏油的成本,可以采用蒸馏回收方式回收部分山苍子油及紫苏挥发物的混和物,以便于重复利用。

[0076] 2.因紫苏的品种不同,对于紫苏油或其醇提物的质量有不同影响,建议使用香紫苏(拉丁文名称为Salvia sclarea L或其相近品种长冠鼠尾草S. plectranthoides Griff)这个品种制成的紫苏油。

[0077] 3.本发明所指的山苍子油既包括采用蒸馏法制取的山苍子油,也包括用压榨法制取的山苍籽脂肪以及其它办法制得的山苍子提取物。

[0078] 4.本发明所指的紫苏油既包括采用蒸馏法制取的紫苏挥发物,也包括用压榨法制取的紫苏籽脂肪以及其它办法制得的紫苏提取物。

[0079] 5.可以在制胶过程滤胶工序以前直接投入破碎或粉碎的山苍子、紫苏茎叶及其果实、核桃粉或核桃仁粉等,或他们的加工制品(如山苍子油、紫苏油、核桃油)。提前投入这些成份的一个最大好处可以是减低生产环境的臭味。

[0080] 6.使用山苍子油、紫苏油、核桃油的流程可以与使用豆油或黄酒的流程一致。

[0081] 7.因使用紫苏油的成本与使用豆油的成本相差不大,重点推荐使用紫苏油替代豆油制造阿胶。使用紫苏油制成的阿胶在维生素含量的提高及防止阿胶发霉性能上,经实验发现,有显著意义。山苍子油与紫苏油配合使用更有良好的协同作用。

[0082] 8. 本发明技术同样可以应用于液态胶剂,如阿胶口服液。

[0083] 9.本发明所述及的豆油,应当扩展理解为除了豆油之外,还包含糠油、花生油、麻油、菜籽油、山茶油、玉米油、红花油、棉籽油、葵花子油类油脂,暨为了本发明在表述上的方便性,在相关文件中仅用“豆油”一词,但“豆油”不仅是指豆油,还指代糠油、花生油、麻油、菜籽油、山茶油、玉米油、红花油、棉籽油、葵花子油类油脂。

[0084] 10.本发明可以拓展到用成品中药胶剂深加工成各种口服剂型,如用阿胶块深加工成口服液、丸、散、膏、丹、酒、茶、锭、浓缩丸、胶囊剂、微丸、片剂、滴丸等,在生产这些剂型过程中添加山苍子、紫苏、核桃等的成份,添加流程一般可以参照添加常规辅料的方法。

[0085] 11. 本发明如果没有特别注明单位,一般是指重量。

[0086] 12. 本发明可以拓展或移植到食品阿胶的制造领域,因为阿胶既是药品又是食品。

[0087] 13.实施例中提示的微生物发酵技术中使用的菌种如果是没有经鉴定的品种,需要鉴定这种微生物的产出物符合食品与药品的要求。

[0088] 14. 本发明中涉及到的数据,除了有明确有评比方法揭示之外者,其它对比方法系参照如下文献提示的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果: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食品感官评定》(方忠祥主编);

GB 12316-1990感官分析方法“A-“非A”检验》;

GB 12313-1990 感官分析方法 风味剖面检验》;

GBT 15549-1995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检测和识别气味方面评价员的入门和培训》;

GB 10220-1988 感官分析方法总论》;

GBT 10220-2012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总论》;

GBT 10221-2012 感官分析 术语》。

[0089] 15.其它没有叙及到的技术参照常规技术。

[0090] (发明人声明:本附加说明也视为本说明书中的内容之一。)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中药胶剂,尤其是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的固态中药胶剂;或者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后制成的液态中药胶剂;或者/和用成品中药胶剂深加工时添加辅料后制成的口服中药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辅料”中含有:

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 或者包括

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或者就是指

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药胶剂中含有的是:山苍子油或/和紫苏油或/和核桃油。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药胶剂中含有(原胶重量):山苍子油0.1%-2%/或紫苏油0.2%-3%/和核桃油0.5%-4%;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核桃成份的总含量控制在4%7%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胶剂,这种胶剂是一种阿胶,其特征在于这种阿胶中含有:山苍子油0.1%-2%/或紫苏油0.2%-3%/和核桃油0.5%-4%,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核桃成份的总含量控制在4%7%

5. 一种中药胶剂制造辅料,尤其是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固态中药胶剂过程中添加的辅料;或者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提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后制成液态中药胶剂过程中添加的辅料;或者是在成品中药胶剂深加工过程中添加的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辅料”中含有

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 或者包括:

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或者就是指

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或/和核桃成份。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中药胶剂制造辅料,其特征在于每100公斤原胶中含有这种辅料:山苍子油0.1-2公斤和/或紫苏油0.2-3公斤或/和核桃油0.5-4公斤;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核桃成份的总含量控制在47公斤。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中药胶剂制造辅料,尤其是一种中药胶剂阿胶的制造辅料,其特征在于每100公斤原胶中含有这种辅料:山苍子油0.1-2公斤和/或紫苏油0.2-3公斤或/和核桃油0.5公斤-4公斤,山苍子成份、紫苏成份、核桃成份的总含量控制在47公斤。

8. 一种中药胶剂制造方法,尤其是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煎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经干燥后制成的固态中药胶剂制造方法;或者是以动物皮或骨、甲、角为原料,煎取胶质,添加辅料,浓缩成稠胶状,不经干燥制成的液态中药胶剂制造方法;或者是在成品中药胶剂深加工制造过程中添加辅料后制成的一种中药胶剂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添加辅料”: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添加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作为辅料;或者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使用山苍子成份或/和紫苏成份作为辅料,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中药胶剂制造中常规使用的辅料豆油;或者

在中药胶剂的生产过程使用乙醇浸渍的山苍子成份或/和乙醇浸渍的紫苏成份,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中药胶剂制造中常规使用的辅料黄酒;或者

在上述三个方案中另外添加核桃成份;或者

只用核桃成份部分或全部替代常规使用的辅料豆油。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中药胶剂制造方法,尤其是一种中药胶剂阿胶的制造方法中用到的辅料,其特征在于:

用山苍子油替代0.1%100%的豆油 ;或者用紫苏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用核桃油替代0.2%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紫苏油0.2%3%;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山苍子油0.1%2%,或者:将山苍子油与紫苏油按12的比例配比后,然后用这种配比油替代0.1%100%的豆油;或者不减少原有豆油的使用量,按原胶量添加这种配比油0.1%2%,或者:

用核桃油完全替代豆油或替代5-100%的豆油后,按原胶量另外添加:0.5-2%山苍子油;或者1-3%的紫苏油;或者是山苍子油与紫苏油12的比例配合的油0.8-3%;或者是:

在对原胶浓缩过程中添加经过了超微粉碎的核桃仁粉,核桃仁粉的添加量为原胶重量的8-15%;可以同时添加山苍子油或/和紫苏油,这两类物质的总添加量为原胶重量的1-3%

10. 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胶剂,这种中药胶中含有山苍子、紫苏、核桃成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山苍子、紫苏、核桃成份是指山苍子果酒、紫苏酒、核桃仁果酒;或者是将山苍子、紫苏、核桃经微生物发酵油脂技术处理后压榨滤取其发酵后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