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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涉嫌逃税,可仅以注册资本金为限承担责任?——企业“账外经营”税务分析之一

作者:吴跃飞

2018-01-08   3603次
 

法人涉嫌逃税,可仅以注册资本金为限承担责任?——企业“账外经营”税务分析之一

 

    账外经营,一般是指企业设立两套账,一套所谓的“外账”提交给行政机关(一般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税务局)审查,一套所谓的“外账”作为本企业实际的财务管理参数,俗称两套账经营。

某日,一位某公司老板微信咨询我如下问题:

“吴律师,我需要您给我提供一个法务意见,即我一朋友可能涉及到一个涉税方面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

因公司做两套账被税务机关查了,极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咨询了我公司的法律顾问,这位做了十多年的老律师分析如下:

您朋友不用太着急,因为他公司注册资本金是30万元人民币,根据刑法第201条最后一款的规定,他最多是在此范围内将要罚的税金补清,承担这个有限责任;大不了将公司关闭;可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听后,即要求此老板补充如下信息:

“请要求你朋友的财务提供如下基本信息,我才能判断,第一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第二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可能会被认定为多少金额;第三是可能被认定的逃税持续时间为多长;第四是以前是否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过?”

该老板了隔一段时间后,告诉本律师如下信息:

“朋友的财务人员说,最为保守的估计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至少在35%以上,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超过50万元,可能被认定为逃税的持续时间至少四年半,以前没有被税务机关处罚过。”

我听后,不假思索地回答这位老板:

“如果,您的上述信息是基本准确的,您朋友会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逃税罪刑罚,并处罚金的责任;第二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后,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正常情况下不会是只须承担30万元注册资本金额度内的有限责任。”

该老板惊愕不已:

“啊?!这么回事?那大约总共会需要缴纳多少税金呢?”

我回答说:

“这么简单的数据,我就不给您朋友计算了,你可以要求相关的财务人员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计算一下。根据我的初步估算,可能至少需要向税务机关缴付150万元以上才可能脱身。”

老板问:

“这么严重啊?……”

……

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涉税犯罪的范畴扩大了不少,统一改为了逃税罪,不再使用偷税罪的说法,逃税罪成了涉税口袋罪,任何涉税非法行为,只要金额达标均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201条中最后一款规定: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是企业账外经营风险分析的系列文章之一。

吴跃飞律师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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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得到了本人的律师好友,同时也是税务师贵黎律师的审订,特此表示感谢。贵黎律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贵黎,湖南腾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010588696;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湖南楚天有限公司税务师,个人会员号430001993。电话177636156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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