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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用工风险,签署承揽合同的必备内容(连载八)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19-08-10   913次
 

(续上期)

承揽,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设计服务等工作,因而也就可以规划相应标题类型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根据商法中的《合同法》成立,属于商法领域,具有有偿性(如果无偿,则可能是帮工合同)、诺成性(双方形成意向且有具体内容即构成)、非要式性(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等特征。

 

当企业与自然人(签署)签署承揽合同的一个重要目的,企业在于希望不承担社会保险开支,以及不希望承担工伤风险,企业与自然人签署承揽协议,如果条款设计欠得当,发生争议时,很容易被认为雇佣甚至劳动合同,这对于企业来说风险就极大了。

 

咨询事例

 

咨询者:“吴律师,我受您相关文章的启发,我建议我所在的集团公司启用承揽协议方式发包某些特殊事务,领导也准备针对某些特殊事务性活动外包,或者与个人签署承揽协议。我想咨询您的是,企业与个人签署承揽协议,需要重点注意哪些条款的设计,哪些条款是必备条款?”

 

吴律师:“感谢您的关注,根据您所说您公司是‘集团公司’,应当有专业的法务部门,或者肯定聘有法律顾问。因此,本人认为不宜对您提供什么参考意见。本人将持续更新相关的文章,欢迎关注,可能可以对您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咨询者:“可以理解,我将持续关注您的公众号文章,希望您能持续更新相关文章。”

 

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设计承揽合同条款时,建议事先认真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的所有条款,并找齐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承揽合同法条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后,在设计承揽合同(协议)时,就有基本法理知识基础。下面就企业与自然人签署“承揽协议”时需要规划与设计的关键条款,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第一,建议首先设计“鉴于”条款,“鉴于”条款里建议体现承揽人(自然人、个人)具有某种专业性技能,这种技能较为常见的是泥工、木工、水工、电工、油漆工等技能,定作人(企业)也正需要前述承揽所拥有的技能完成某些事务。这个鉴于条款,法理上分析,是认定承揽者个人具有某种专业技能而构成承揽协议的基础。实务中,如果定作人将一项原本应由泥工完成的事务交由木工去完成,这就是定作人的需求与承揽人的技能不匹配,很容易认定为承揽关系不构成。

 

第二,如果有“鉴于”条款,然后就可以设计合同首部的第二段;如果没有“鉴于”条款,就直接设计合同首部内容,建议直接在合同首部中援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及其相关规定”字样,这样就开宗明义的将合同定性为承揽合同关系。

 

构成承揽法律关系的合同,仅有上述两点或者其中一点内容,还是不足以可认定为承揽合同法律关系,本律师现在站在定作人(角度),建议企业与个人签署承揽协议时,还需要高度注意设计如下内容的条款:

 

未完待续

吴跃飞律师2019722于广西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