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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穷人、有权有钱人家子女更容易违法犯罪?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探析——吴跃飞律师华中师大思想与政治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20-03-01   5853次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为什么穷人、有权有钱人家子女更容易违法犯罪?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探析——吴跃飞律师华中师大思想与政治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题目: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探析

        者:____吴跃飞_______

  导教 师:    董世龙      

 

 

  业:思想与政治教育   

  号:01*******374     

        级:__________________

  期:2017330 

  话:132****1660      

  箱:6945314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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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名:                      日期:            


   

目 录

 

内容摘要. 1

. 1

一、序论. 2

二、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现状. 2

1.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现状. 2

2. 学校法制教育现. 3

3. 家庭法制教育现状. 4

4. 在校中学生法制意识现状. 5

三、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案(事)例描述,及其社会危害分析. 6

1.“官二代”李QM交通肇事(“我爸是李G”)案. 6

2.“富二代”在美国洛杉矶地区的绑架案;父母行贿证人案. 6

3.“穷二代”犯罪现状. 7

四、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与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关联关系. 8

五、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途径探析. 9

1. 适时适当修订法律法规,及时通过规章进行具体化规定. 9

2. 自小学开始至大学,设置专门的法制课程. 9

3. 将法制教育课程与政治思想课一样列为升学考核课程. 10

4. 广泛开展有效的中小学课外法制教育活动. 10

5. 将家庭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律意识培育的重要手段. 10

六、结语. 11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1

 

 

 

 

 

 

内容摘要

    要实现法治型国家,应当从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开始着手,而当代中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尚显得十分缺乏实施监督措施的保障,导致许多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规则形同虚设。本人专门针对当代中国的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作一些浅层次探讨,并提出一些个人观点,认为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及实施指导意义。

青少年  法律意识  培养

 

 

 

 

 

 

 

 

 

 

 

 

 

 

 

 

 

 

 

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探析

 

一、序论

     青少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当一个国家计划建设法治国家时,如果不加强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这个国家的未来法治之路将十分艰辛,甚至可能无法达到目标,所以任何一个欲依法治国的国家,均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如何提高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效率及效果,这是十分值得人们探讨的问题,尤其是当代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如何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效率及效果,更是值得讨论。

    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仅简单地灌输法律知识,而是要综合考虑从学校、社会及家庭的多种途径进行系统性培养,才有良好效果,本文对此试作一定探析。

 

二、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现状

    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国家出台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但因为多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实施过程中的效果并不理想,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应当是学校的原因,然后是家庭及社会的因素也受很大影响。本章试对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现状作一定分析。

1.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现状

立法是执法、司法及守法的基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因特殊的中国国情,基本是人治社会;进入八十年代以后才开始启动法治社会建设,直至九十年代才开始有专门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法律规章颁布。

1991年,国家颁布“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法主要是站在保护青少年身心权益的角度作出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内容很少涉及,但其中含有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这是最早见于单行法律的规定。

1995年,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1997年,教育部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2001年作出修订,本规章具体要求中小学课程中必须含有法制教育内容,但是将法制教育课程教育包含在思想品德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中,并没有要求单独要求开设法制教育课程。

1999年,国家颁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从法律层面将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作了原则性规定。尤其是,将“教育”作为关键词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全文检索,有56个“教育”字样的内容出现,分布在该法的所有章节,这些|“教育”字样的条款,大部分是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内容。

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内容、基本途径和保障措施等,都很具体。

2003年,教育部印发《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继续将法制课列在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课里。

2007年,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教育提出了清晰的目标。

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本次规章的颁布较1995年颁布《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对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要求更加具体,更加具有操作性。

除上述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部委颁布的关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定散见于相关部门规章中。

这些法律法规仅是静态的规定与条文,是站在政府层面要求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基础条件之一,因中国的行政执行效率问题,仅有完整的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无法保证实施效果理想。

2. 学校法制教育现状

中国教育一个显著特点是应试教育特征明显,对于教育的目的功利化特征十分明显,口号里、文件里谈的是素质教育,而实质上还是应试教育为主,素质教育为辅,如此而来的结果是导致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教育基本都是流于形式,实质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

1)没有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规划。虽然教育部等部门有诸多的规章要求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但是并没有要求开设专门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在课程设置上将法制教育作为政治思想或者政治与品德教育中的课程内容之一,这是当代中国在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课程设计的缺陷。

2)法制课在学校不受重视,法制教育措施无法落地。在唯分数论的当代中国教育体制下,学校老师及领导对学生最为重视的是其中考、高考成绩,而法制教育课成绩并没有纳入最终升学考核内容之一,这样的后果就是导致法制教育课时间被挤占,法制教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制课在不少学校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

3)课外法制教育活动流于形式。许多中小学,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形式上外聘有政法或司法系统的领导、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理论目的上是聘请这些法制副校长进学校讲授法制课,或开办专题讲座、做法制报告。而实质上,是这类法制副校长一年中、一学期中做到至学校开展一次讲课就算很不错的“副校长”,如此的授课内容也均是为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谈不上如何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法制教育,除外聘法制副校长外,其实还有一种更为可行的形式是,可以定期安排中小学生参观少年犯管教所,以及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而这类活动,绝大部分中小学校均无此计划。

3. 家庭法制教育现状

家庭的法制教育,除了学生出生于律师、法官、检察官或法学教授家庭外,一般没有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但是,家庭的法制教育影响是学校及社会的法制教育不可替代的,而当代中国青少年的法制家庭教育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当代中国,只要稍许有权力的地方,就基本有腐败发生的可能,许多的官员自身无法制意识,不择手段的利用公权力谋取个人利益,这个过程中直接影响到孩子对社会规则的看法,当孩子发现规则对自己父母基本无约束作用时,年少的“官二代”们也感觉不到规则的威信,慢慢地就对法律规则滋生一种淡薄意识,更别说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了。公开曝光的“官二代”犯罪者,相当一部分是生活在一个父母贪腐的家庭环境下。

2)在一个法治环境不太理想的国家,财富的积累往往不是靠能力获得,一般是靠投机取巧、行贿送贿拉拢官场关系、偷税漏税、利用黑社会手段等不法手段积累财富,父母采用的这些不法手段,不可避免的会感染孩子,直接影响青少年正常的法律意识形成。这类“富二代”犯罪现象,大部分是源于其青少年时期认为父母无须遵行法律规则也可致富的感知。

3)所述的“官二代”或“富二代”家庭,其父母的全部或者一方往往道德品质也存在问题,当一个父母的道德品质存在问题时,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意识一般也难能达到正常水平。

4)当一个生活在贫困地区的“穷二代”青少年,其父母一般以文盲居多,经济状况欠佳,此类家庭的青少年上学接受教育机会较少,因物质的贫乏及教育资源局限,此类人群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更少,家庭中更难有可能有机会接受到父母的法制教育。

上面所述当代中国特殊的青少年人群,在无法律意识的父母身边长大,即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再到位,也难以培养出有理想法律意识的一代,在这类青少年眼中只有权力、金钱及地位可以为自身创造收益外,所谓的法律规则意识可有可无。

4. 在校中学生法制意识现状

薛金燕在一次调查报告中认为:

    1)有70%的中学生认同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作用十分的重要,由此可见,随着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多数中学生具有了较强法律意识。

2)中学生对法律的理解程度不够高,仅有10%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对法律基本了解,可以正确地运用法律。

3)有40%的学生表示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学校老师的教授获得;20%的学生表示通过新闻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仅有10%的学生表示父母会有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但是家庭教育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家庭的道德教化作用,更是学校有无法替代的。

4)调查显示,70%的学生认为,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效果一般,缺乏持续的实质影响力;而在家庭法制教育方面,只有12%的少数学生认为家长在对自己的法制教育方面做得好。

551%的学生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新闻,且希望继续学习法律知识,其中有约16%的学生希望成为一名律师或法官或检察官,随着法律在生活中所起作用的增强,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根据上述现状情形分析可以基本得出:当代中国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制度已不缺乏,缺乏的是实施制度保障,及督察制度管理,还有就是整个社会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也是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案(事)例描述,及其社会危害分析

    曝光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案例可以说是举不胜举,下面分别以“官二代”、“富二代”青少年的犯罪案例及“穷二代”现象作一些简单探析。

1.“官二代”李QM交通肇事(“我爸是李G”)案

    “我爸是李G”,曾是2010年度中国最流行与火爆的网络语言之一,此话源于一则青少年犯罪案例。

    根据百度百科及综合人民网相关信息,2010101621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EW**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 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李QM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G。”2011130,河北保定李QM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QM被判6年。此后,这句话成为网友们嘲讽跋扈“官二代”的流行语。

    此案例中的所述“李G”,是当地名公安局官员,经反复检索与此案相关的网络新闻发现,这位李姓青少年是典型的“官二代”,他爸是当地公安局副局长李G。李QM在自己肇事后,没有意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动用自己的亲属权力关系为自己开脱,这是典型的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从后续的虽然未经权威机关判定的与李G相关案例及其参与的善后处理过程来看,李G或多或少在运用自身地位及权力优势为儿子减轻法律处罚。“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上梁不正下梁歪。要想儿子不以我爸爸是XX为荣、为所欲为,爸爸必得先带头好好反省自己。只有爸爸什么时候相信并敬畏法律了,儿子才有可能不再炫耀爸爸。”(来源于人民网)

2.“富二代”在美国洛杉矶地区的绑架案;父母行贿证人案

    2015612《新京报》报道:2015330,震惊中美华人的洛杉矶地区中国留学生绑架案案情中,该案件涉案者众多,且都是中国留学生,被抓捕归案的6名被告人中,除翟某、张某和杨某外,另外3人为未成年人。

    因法律意识淡薄,被告人翟某直到需要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如果在中国这只不过是在校园里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者打群架之类的小事,被发现后最多是被训斥一顿或者是记过,连开除学籍的严重程度都达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这凸显了中国青少年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也同时显现出中国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

    这起留学生涉嫌绑架案还传出案外案,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被指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抓,上演中国家长试图“花钱摆平”的丑剧。这样的父母也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典型,将其在中国养成的法律思维运用至法治高度发达的美国,能培养出法律意识淡薄的子女就不是意外的事情了。

3.“穷二代”犯罪现状

    所谓的“穷二代”,包含有“农二代”、“民二代”(民工二代)的含义,一般是指家庭的社会背景为农民、民工及较为贫困的普通百姓出身者,与前面所述的“官二代”、“富二代”形成鲜明对比的中国社会阶层之一。在中国文化里,“官二代”与“富二代”没有明显区分的,官商原本就是一家,有权就有钱,有钱就会有权的逻辑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在社会现实中也体现得较为常见。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显示,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5.3%  调研发现,几乎每一个“问题少年”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权益遭受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大多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子女;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女也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群体。一方面,来京务工人员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尤其对孩子缺乏必要的提醒和指引,孩子长期独自留守、玩耍或上下学,极易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他们鲜有时间管教子女,子女难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容易出现逃课、打架、辍学等不良行为,一旦遇到不法分子的引诱,往往会发生违法犯罪。

    《新民周刊》2014年的报道称,近年来,农民工二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犯罪率不仅比城市同龄人高很多,也比老一代农民工高。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二代犯罪呈现出侵财性犯罪占多数、暴力犯罪占相当比例、结伙犯罪突出、犯罪随意性大等特点。

    上述犯罪案例及犯罪现象,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是整个社会出问题了,另有一部分体制内宣传机构认为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到位所致。笔者认为,当代中国青少年犯罪趋势上升,首先肯定与其法律意识淡薄相关,然后应当受整个社会文化的不良影响相关,对于法律意识的提高,完全可以通过学校、家庭的教育来提高,以及社会普法手段来加强,而对于因为受整个社会文化的不良影响导致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无法在本文作探讨,下面结合笔者的学识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分析与讨论。

 

四、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与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关联关系

    当代中国,特别重视公民的思想教育, 从中学到大学以及研究生教育阶段,首先考核的就是政治思想成绩如何,而忽视基本的法律意识教育,这是当代中面临的青少年教育现实问题,也应当是当代中国青少年犯罪率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的思想政治,是一种无形的,含有政治倾向性的思维及行为模式表露,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长治久安目的,往往在思想教化中不惜任何手段向其属下的子(公)民进行符合其政治文化特征的哲学观及思想观教育。对于思想及行为模式均不太稳定的青少年来说,过早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化,因其心智尚未成熟稳定,效果一般不确定。

    人的品德,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人类共有的文化传承特征,如正直、公平、公正、善良均为人应有品德之一。简单的说,人的品德如何是区分“好人”与“坏人”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公民进行品德教育,任何社会的统治阶级均十分重视,如当代中国政府里设置所谓的“文明办公室”,即为倡导社会文明风尚,进行公民品德教育的专门机构。对于青少年的品德教育,除了设置专门的课程进行教授外,重点之处应当源自于家庭父母长辈的身传言教,及良好社会风尚的普遍影响才会有好的结果。

    当代中国中,因宗教的影响力较弱,而宗教的许多教规往往融合有许多的人类普遍道德规则,青少年从小缺乏对宗教规范的认知,从而显著减小了社会教育中宗教对青少年道德教化的影响及作用。

    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与政治思想及品德教育之间存在关联,政治思想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政治倾向意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具体体现,法律意识是公民内心深处对社会强制性规则的认知及敬畏程度;品德是公民对社会价值基本的判断、认识及自律水平。人们的通识认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当一个人成为犯罪者时,其就应当触犯了道德的最低底线(过失犯罪除外),就说明社会、家庭及学校对这个犯罪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及法制教育是失败的。

    根据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青少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有必要同时对其进行法律意识培养与教育,因为政治思想教育绝大部分是一个虚的概念,无法量化,而法律规则是具体的社会规范,当公民在青少年时期受良好的法律规则意识培养时,就会有对规则的敬畏之心,也可以保障其成年的政治思想不会出现偏离于统治阶级的期望轨道。

    中国以人治为主要轨迹的法制史上,历来主张奉行“德主刑(法律)辅”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品德教育也主要德化教育为主,忽视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则方面的教育,当代中国将法制教育课程合并在思想政治课程中,即是一种典型的受“德主刑(法律)辅”传统文化影响的思维,依法治国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这需要改变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培养为主,同时综合予以品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这才是建设法治型国家的普法教育基本之路。

 

五、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途径探析

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一般有学校、家庭及社会多种途径,这三者间不应该是隔离的,应当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下面,笔者提出一些个人观点供参考。

1. 适时适当修订法律法规,及时通过规章进行具体化规定

    法律法规通常对社会的适应性通常表现有一定的滞后性,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法律法规,当代中国的立法中已经较为完备,但因法律法规条文大部分是原则性规定,还需要出台具体的配套规章,这些需要引起各级人大及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的高度重视。

2. 自小学开始至大学,设置专门的法制课程

学校需要顺应时代要求,在中小学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需要将法律教育课从思想政治课程里剥离出来,单独设立法制课程,从小学至中学均要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将法律课设为必修课,使学生能够接收到系统的法治教育;教材内容应涵盖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及与青少年相关的其它基础性法律知识;并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能力,设置不同的法制课程内容,使之更有针对性;考虑到如果专门聘用法律教育老师,这也不现实,可以考虑定期邀请当地的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及法学教授至学校授课,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能很好地避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赋教于乐,提高学习效果。

3. 将法制教育课程与政治思想课一样列为升学考核课程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老师、领导在学生法制教育上的具体考核要求,并且需要有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将法制课成绩作为升学的不可或缺的成绩之一;对中考、高考、大学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均要用并列于政治思想课一样的考核要求考核学生的法律意识成绩。

4. 广泛开展有效的中小学课外法制教育活动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政法委有必要出台具体的中小学课外法制教育规则,可以具体规定中小学如何从当地聘请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法律人士轮值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并且需要针对学校领导及担任教学职务者设立具体的考核指标,以及设立具有可行性及实效的督察规则;定期安排中小学生去少年犯管教所参观,如果可行,有限度的让少年犯管教所内的被管教成员与在校学生进行一定互动活动;当高等教育的法学系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可以邀请中小学生参与“旁听”。

5. 将家庭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律意识培育的重要手段

    有人统计过,美国的历届总统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总统出身于法律职业之家,甚至相当一部分自身就是执业律师,即相当一部分总统的父母为律师或者总统本即曾经为律师,而历行规则优先的美国,能够维持法律规则优先数百年,与大部分总统成长于法律职业家庭是有一定关联性的。

    父母是子女的标杆,子女是父母品格的影子,良好法律意识品格的父母是对子女法律意识产生身传言教影响的启蒙老师,这就是家庭教育方面是学校法制教育无法替代的力量。

    对于如何加强“官二代”、“富二代”及“穷二代”家庭青少年法律意识教育的建议,因涉及到政治体制问题,笔者认为自己无法提出可行实用的见效快的建议,但有点可以肯定有效的是,加强在校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可以适当减少这类青少年人群因成长在不良法制家庭环境中的影响。

 

 六、结语

    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重点需要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教化经验,尤其是当代中国中普遍宗教影响力有限时,采用中华民族传统的儒家经典教育模式替代宗教文化,在对青少年进行品德教育的同时,不轻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将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视为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进行建设,在全社会的参与下,尤其是政府及家庭的充分重视后,必能实现预期的法治中国远期目标。

 

参考文献

   [1]薛金燕:《青少年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中华少年》 201514期。

   [2]叶慧娟:《权力符号:“官二代”现象的社会解读》,《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101

   [3]李嘉弘. 浅谈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J]. 江西建材,2017,(05):288.

   [4]蒋勇睿. 有关有效提升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思考[J]. 法制博览,2017,(06):282+281.

   [5]马艳婷. 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有效融合探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6.

   [6]杨梦姣. 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法治教育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6.

 

致谢

    本文在创作过程中得到了华中师范大学董世龙老师的指导,在此表示特别感谢;本文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如下好友的指点:湖南朝晖律师事务所李跃军律师、长沙巴氏理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唐双、肖标晖、吴宏飞,以及同事程贵民、韦霜、谢莲、欧阳灿等,在此一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