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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百年之后,房子留给大崽居住”的效力如何?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19-11-23   1105次

 

遗嘱“百年之后,房子留给大崽居住”的效力如何?

 

现实中,当老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时,会对自己拥有的财产在生前作出书面安排,时常采用如下用语:

 

“我百年之后,我拥有的位于AA地的房子留给大儿子居住。”这话的真实意思应当是想把房子留给大儿子所有,但是当老人其他子女看到时,会质疑这个遗嘱对房产所有权处置的有效性。

 

咨询事例

 

咨询者:“吴律师,我父亲前一个月过世了,我们兄妹在他的箱底找出一份他写的对他财产安排的材料。我们一共三兄妹,我是老二,下面有一个小妹,大哥家在农村,条件稍差,我爸在那类似于遗嘱的材料里对他唯一房产的安排是‘我百年之后,房子留给大崽居住’。这样,问题就来了,到底这房子是应当给我大哥,还是他有住的权利且房子产权三人分?”

 

吴律师:“如果您大哥家条件稍差,能不能不争这个房子呢?”

 

咨询者:“房子给大哥,我本人及我妹均没有意见,可我家老婆不干,还因此她与我大嫂闹起矛盾来了。现在可能无法放手不要房子了。肯定会有官司打。”

 

吴律师:“如果,仅根据您发来的这一句话来理解,您大哥可以在房子里住到亡故,但产权应当是三兄妹均分。”

 

咨询者:“如果诉讼,我大哥获得支持可能性大吗?”

 

吴律师:“依现有材料来看,您哥胜诉的可能性较低,但获得居住权的可能性极大。”

 

咨询者:“我们也都同意大哥、大嫂住到他百年之后再处理产权。”

 

律师评析

 

上述类似案例,现实中较为普遍,因为非法律人思维对所有权与居住权区分不清,导致在遗嘱中对财产的安排表达与内心的相剥离。 上述老人在遗嘱中写明白“我百年之后,房子留给大崽居住。”老人的真实意思是想把房子留给大儿子,但是二儿子和妹妹看到这个遗嘱后,却认为他们可以继承这套房产;老人的大儿子认为自己有遗嘱不应该输掉官司。

 

律师预判:因为老人法律知识欠缺,没分清楚居住权与所有权之间的不同,画蛇添足地加了“居住”二字,这让遗嘱的意思变成把该房屋的居住权留给了老大,所有权却没有确定,所以大儿子依照法定继承提起诉讼或应诉获得胜诉的机率很小。

 

综上,老人立遗嘱,不能想当然根据自己的理解拟定内容,否则,自己百年之后不但无法合法如意处分自己遗产,而且还会给自己的后代留下纷争的后患,严重影响子女之间的和谐关系,十分有必要将遗嘱请法律职业者审订后再作最终定稿,这可以大减少下一代之间对自己遗产的纷争可能。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肖标晖律师20191118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