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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先逝,母亲遗嘱“房子归女儿”,儿子还能分多少份额?

作者:吴跃飞律师

2019-11-23   1078次
 

父亲先逝,母亲遗嘱“房子归女儿”,儿子还能分多少份额?

 

如果,夫妻俩中只有一位立有遗嘱,遗嘱中载明他名下的唯一房子给女儿,另一位老人没有立遗嘱,此时两位老人的先后死亡时间对立有遗嘱的房产遗嘱份额有较大影响,现实发生此类争议的较多。本律师,就在前一段时间碰到有此类咨询。

 

咨询事例

 

咨询者:“吴律师,我们兄妹俩因父母的房产问题发生了争议,想请您给作一个合理、合法的判断。是我们兄妹俩请您居中评判,希望兄妹俩不伤和气,尽量不要走到法院去。”

 

吴律师:“没问题。但是,我可能只有晚上才有时间。请说一说具体情况,尽量详尽一些。”

 

咨询方兄:“我父亲先于我母亲亡故,母亲前两个月过世,她立有遗嘱,父亲没有遗嘱。母亲在遗嘱中明确他们的唯一房子给我老妹。我老妹与妹夫笑呵呵地说这房子应当全是老妹的。我听到老妹他们的说法后,没有说什么。我作为兄长,条件也确实比妹妹家里好些,我个人是同意房子全部给妹妹的。可是,我老婆认为这房子不应全归我老妹,我们也应当还可以分到一分部分,但她又说不清应当分得的份额是多少。因此, 我们兄妹俩商量了一下,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此事去打官司,伤了兄妹和气,可以找一个信得过的律师分析评判一下,如果他说的有理,按他的办。想到了您,想请您评判。我们将我们母亲的遗嘱给您看一看。”

 

咨询方妹:“情况就如我哥所说。我内心上认为分一半给我哥也没事。只是我哥认为,他如果分走一半也不行,这样一是不尊重母亲的嘱咐,二是他作为兄长,也没有必要多要这个份额。”

 

吴律师:“看来您们兄妹间关系还是蛮好的,这一点令人敬重,我们律师看到兄妹间因遗产利益反目成仇的太多,如果大家都如同你们一样,能平和处事,遇事后不争吵,而是想到请法律职业者参与调和,这是解决纷争的值得提倡的思路。

 

根据您们的资料信息,与您们的陈述情况基本可以判断如下:

 

第一,父亲先于母亲亡故,两老人家的房子中,有50%是属于父亲的遗产份额,另外50%属于您母亲的财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原理,这50%的遗产份额由您们兄妹俩与您母亲三人均分,各有约17%

 

第二,您母亲立有遗嘱,她亡故后,房子中的67%是她的遗产,遗嘱继承人是妹妹,妹妹可以拿走这67%份额,加上她可以从父亲那可以继承的17%,考虑到四舍五入因素,老妹共计可以继承83%,哥哥可以分得17%

 

房子约值多少钱?”

 

兄妹俩预估房子价值:“现在市值是约100万元。”

 

吴律师:“那我建议,老妹给老哥20万元,房子归老妹。”

 

兄妹俩同时表态:“我们完全认可吴律师您的建议。”

 

律师评析

 

现实中,如果房子不是父母中一人的,是父母共同的,当只有其中一位老人在遗嘱只是写明白房子归某个子女时,并不当然房子的全部是这个遗嘱继承子女的,得视情况分析后才能确定应得遗嘱份额。碰到此类争议时,建议利益相关方先咨询律师,相信大部分律师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公平、合法、合理的问题解决方案。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肖标晖律师20191120